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和《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信息公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3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信息(附件1),包括项目总经费、项目直接经费总支出、设备费支出、设备购置费支出、业务费支出、劳务费支出、项目间接经费总额。
二、工作要求
1、公示时限:一个月,公示开始时间不晚于9月27日。
2、公示形式:以学院(部)为单位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具体形式由学院(部)自行决定。
3、公示对象:全体师生。
4、工作总结:请各学院(部)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公示工作情况表》(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丽敏 袁启海
联系电话:022-85351224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35号窗口/卫津路校区综合服务大厅21号窗口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清单(分学院邮件发送)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公示工作情况表
科研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