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05 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以及参考历年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1.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

2.院级初审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

3.科研院复审和提交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5日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1.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要求格式整齐,内容详尽,并将2022取得的成果请务必确保有标注导入研究成果目录。

2.本年度《进展报告》中的“已使用直接”(如附件4所示)数据应如实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该数据为项目开始2022年12月31日使用的直接经费数,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提供数据进行填写。计算方法:已使用直接=已拨入经费数(基金委系统生成-直接经费结余数(财务处提供,附件1)。

(2)有合作单位(或附属医院)的基金项目,需要将合作单位出具的直接经费执行数与校内直接经费执行数汇总后填写。并将合作单位(或附属医院)出具的经费决算(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统一交至学院。合作单位的经费决算模板参照附件2。

3.如填写中涉及实验数据或图片,请形成Word/pdf版本上传至附件。

4.进展报告采用在线填写,线上审核,无须提交纸质版本。

5.2023年1月11日至15日期间请注意查看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进展报告状态。如科研院审核退回,请按审核意见修改并再次提交。

三、院级单位事项

1.进展报告清单及财务处统一出具的直接经费结余数据,科研院于1月5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发送给各学院,请学院发至项目负责人填写。

2.请各学院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进展报告;参照进展报告审核要点(附件3)对进展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提交至校级管理员;如审核不通过,请填写驳回意见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跟进并提醒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

3.合作单位(或附属医院)出具的决算表是重要管理依据,请各学院将盖章版扫描件收齐,并于1月11日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yxmgl@tju.edu.cn)。纸质版决算表预计开学后收取,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1.学校科研院联系人:邝丽敏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1224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按时查看和回复)

2.学校财务处联系人:马千里 李溪涛

联系电话:022-27892052

联系地址:卫津路校区财务处东大厅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

附件:

1.进展报告清单(分学院发送)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经费决算表模板(合作单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审核要点

4.进展报告中已使用直接经费数计算方法

                                                         科研院 财务处

2023年1月5日

关闭

校内链接: 天津大学 天津大学办公网

校外链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统计:

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E-mail: kjc@tju.edu.cn

版权所有:天津大学Copyright © 2010 - 2024 kj.t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