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现代计量治理能力和有效计量供给水平,不断完善我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统一和规范计量检定、校准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天津市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校准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
一、项目类型
(一)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未发布国家或部门计量检定规程,且未列入国家或部门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可申报制订相应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二)地方计量校准规范。未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未发布国家或部门计量校准规范的,且未列入国家或部门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可申报制订地方计量校准规范。
(三)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修订。现有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已不适应现行法律法规、管理和技术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申报修订。
二、申报条件
(一)2023年度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重点征集和支持方向:
1.能源安全、碳计量、环保监测领域。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全市双碳工作、节能环保亟待优化提升的薄弱环节和重点环节,提出解决在线监测校准、过程控制等方面问题的项目。
2.服务本市经济和产业发展方面。根据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符合先进制造业发展定位、改善和保障民生以及产业发展量值溯源需求的项目。
3.其他。涉及法制计量监督管理、港口与海洋经济、生物安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经充分调研,并确认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考虑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兼容性,且未纳入近期全国计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计划。
2.主要起草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具备牵头制定相关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实力,拥有技术规范所对应同类或相近的计量标准或测量设备,现有技术基础等条件能够满足规范实施要求,具备规范中主要方法的技术验证手段,且已形成规范编写框架(或初稿)。如涉及相关科研成果尚未开展实际应用的,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可用于开展相应检定、校准工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校准机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等各类组织参与相关计量技术规范起草任务。
3.主要起草人应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以及相应标准或规范的制(修)订经验,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以上资质。
4.申报项目涉及的相关计量量值(参数)溯源体系完整。
三、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计量技术机构、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及有关企业等方面的意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监督管理的实际需求提出制修订计划。
(二)请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前查新确认申报项目是否已列入国家制修订计划。
(三)项目申报须填写《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任务书》(格式见附件),并提交纸质版(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其他相关支撑性材料可随计划任务书一同提交市市场监管委计量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以电子邮箱实际收件时间为准。
市场监管委计量处联系人:徐君 电话:022-27182073 邮箱:scjgjlc@tj.gov.cn
校内联系人:刘涛、耿德超 电话:13821000084、15522071002
附件: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计划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