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津科规〔2017〕2号)的文件精神,以及自主布局基础研究项目管理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自主立项的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组织工作(以下简称“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
本通知涉及项目的范围是2020年度我校自主立项,且2022年3月31日到期的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结项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统一使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结项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
2.经费决算
(1)本次结题项目的市财政支持部分决算由财务处统一出具,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出具的《国家科技计划决算模版》填写至结项报告中的决算中。
(2)本次结题项目涉及的自筹经费决算审核按照如下方式办理:
自筹经费由合作单位出资的部分,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天津大学科研项目校外自筹经费决算》(见附件2);
自筹经费由校内自有资金出资的部分,来源应为科研发展基金或纵向科研项目批复留用的结余经费,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天津大学校内自筹经费决算及明细表》(见附件3)。
以上相关结题项目自筹经费决算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发送至各院级单位科研秘书,并注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经费卡号和联系方式。
(3)本次结题项目市财政支持部分的经费执行率须达到50%以上(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如经费执行率未达50%以上,请参照附件4填写结余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表,待校级审核通过后,请负责人将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结项系统附件中。
3.报告提交
结项报告线上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线上审核状态;若结题状态为“单位审查驳回”或“结项材料审查驳回”的,请按照驳回意见修改后再提交。
纸质版结题材料具体报送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结题要求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视为结题通过验收:
(1)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考核指标任务,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项目,通过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获得国家级人才类项目或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立项支持的,通过验收。
(3)未达到以上标准的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采取会议结题方式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依据专家组意见判定是否通过验收。
(二)院级单位事项
1.结项报告
院级单位须严守科研诚信底线,加强成果审查,充分发挥院级学术委员会和学科的学术事务审议与咨询职能,加强对项目结题成果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果的标注,以及与项目的相关性。
2.经费决算
(1)本次结题项目市财政支持部分的决算由财务处统一出具,科研院会于5月27日前将《国家科技计划决算模版》发送给各院级单位。请及时分发至项目负责人。
(2)请各院级单位将结题项目自筹经费决算相关材料于6月5日前发送至公文网“财务处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邮件中请注明校内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经费卡号及联系方式,财务处汇总后出具终版决算并邮件发送至各院级单位科研秘书。
(3)请各院级单位务必重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审查,对结余经费50%以上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
(三)科研院事项
1.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线上形式审核要点》(附件5)进行线上结项报告形式审核。
2.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审查。
3.组织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有关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的报送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结题材料审核结果和评审专家意见,研究形成项目结题结论,并上报市科技局。待科技局确认后,科研院将书面通知各院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天津市科技局的统一要求,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将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对于列入失信行为记录的项目申报人员、承担人员,视情况还将给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
2.其他未尽事项将及时通知各院级单位。
四、联系方式
(一)科研院
联系人:邝丽敏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1224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每日查看回复)
(二)财务处
联系人:马千里 李溪涛
联系电话:022-85356002;022-27892052
电子邮箱:通过学校办公网发送系统邮件至“财务处科研经费与设备管理科”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卫津路校区财务处东大厅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
附件:
1.《结题项目清单》(分单位发送)
2.《天津大学科研项目校外自筹经费明细表》
3.《天津大学科研项目校内自筹经费决算》
4.《结余资金超过50%的情况说明表》(供参考)
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线上形式审核要点》
6.《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
7.《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津科规〔2017〕2号)
8.《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津财教〔2017〕72号)
科研院 财务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