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近日,我市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包括“最美科技工作者”遴选工作。现组织进行我校“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面向基层。各区各系统各单位推荐人选要突出基层一线,不推荐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中现任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者。要侧重挖掘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各基层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人参与学校评选。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考察、审核,经集体研究决定。
2.推荐人选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资格。
3. 我校共有2个“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鼓励通过市科协所属学会等渠道进行申报。
(三)曾获得过天津市“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的可申请继续参评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受本次推荐名额限制,请将更新后材料报至校科协办公室。已获得国家级荣誉表彰、中宣部“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材料报送
1.《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
2.推荐人选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
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序号作为照片名。
4.体现推荐人选工作生活和感人事迹的视频,视频为MP4或MOV格式,数量不限;
以上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请各单位于4月18日下午5点前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娜 王帆
电话:13821638079 13622008520
邮箱:tjukexie@126.com
附件: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校科协、宣传部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