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关于督促加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8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执行的通知

日期:2021-06-29 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历年工作安排,将于2021年底收回2018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为进一步加快结余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就加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8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执行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9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二、经费执行要遵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天大校发〔2019〕13号),符合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原则。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2018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加速结余资金使用。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1年9月30日前将结余经费按要求合理使用完毕。到期仍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学校将统筹使用。

四、联系方式

1、科研院

联系人:邝丽敏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1224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

2、财务处

联系人:马千里  李溪涛

联系电话:022-85356002    022-27892052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卫津路校区财务处东大厅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

科研院  财务处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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