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提高制度创新的针对性和应用率,改进创新工作推进方式,强化创新工作支撑和保障,按照《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津自贸发〔2021〕4号),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现启动第一期创新发展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结合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发〔2019〕27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津政办发〔2019〕37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2021年重点工作》(津自贸办〔2021〕1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升级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的创新发展任务,以及自主发起的支持和推动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的有关专项工作,积极申报创新发展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1年度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按照立项书模板填报,并通过天津大学科技系统申请校级印鉴管理(上传电子版立项书),加盖学校公章后,请于2021年6月15日16:30前将纸质版立项书(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楼B203,或于2021年6月15日10:00前在卫津路校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校内传递至北洋园校区1895行政楼B203。
四、联系方式
1.天津大学科研院
咨询电话:27405745
联系人:郭璟
2.自贸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
咨询电话:66707687、66707688
联系人:冯威博、王静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持续发展项目的通知》
2.《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3.立项书模板及填报说明
天津大学科研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