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津科规〔2017〕2号)文件精神,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以下简称“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结题工作分为线上填报结项报告书和线下报送纸质版材料两个部分。线上填报结项报告书的工作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线下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工作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xjs.tj.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结项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项目负责人账号密码找回请发邮件至kyxmgl@tju.edu.cn。邮件标题为: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找回,正文中附上申请人姓名、工资号和证件号。科研院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为您重置账号;
3.若项目负责人账号未关联应结题项目,请联系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技术支持进行处理(电话:022-23106167 邮箱:program@tj.gov.cn);
4.本年度无合作单位的应结题项目决算由财务处统一出具,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出具的《国家科技计划决算模版》填写结项报告中的决算;
如应结题项目涉及合作单位项目的决算审核,请项目负责人将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电子版决算表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邮件中请注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5.结项报告线上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线上审核状态;
若结题状态为“单位审查驳回”或“结项材料审查驳回”的,请按照驳回意见修改后再提交;
若结题状态为“结项材料审查通过”,请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版本结项报告书及附件材料办理盖章事项;
6.结项报告填写及盖章等有关事项,请查看附件2。
7.结项报告纸质材料具体报送要求详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附件3);
(二)院级单位事项
1.本年度无合作单位的应结题项目决算由财务处统一出具,科研院会于4月13日前将《国家科技计划决算模版》发送给各学院,请学院分发至项目负责人填写。
2.如有合作单位项目的决算审核,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电子版决算表于4月14日前发送至公文网“财务处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邮件中请注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
3.请各学院将合作单位出具的决算表于4月20日16:00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存档。
三、其他事项
1.项目逾期未提请验收,将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项目逾期超过1年未提请验收,项目负责人将收到《项目违约告知书》,6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请验收的,将永久不再受理其作为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对于列入失信行为记录的项目申报人员、承担人员,视情况还将给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
2.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结题项目,请项目负责人须先联系市科技局公布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附件4)进行项目审计工作,再进行线上结项报告填写。
3.结项考核指标必须达到任务合同书中规定的要求,如发表文章、申请专利、授权专利等。如项目执行期内未完成指标,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附件5),办理延期手续。
4.本次结题范围为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21年3月31日的资助项目,非在此次结题范围的项目请做好相关结题准备工作即可。
四、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
1.验收材料受理: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耀文 杨帅
联系电话:8745688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二楼D03室
电子邮箱:liuyaowen@tj.gov.cn
2.其他部门
系统填报技术咨询: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022-23106167
经费填写咨询: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23519145转8017或721,15822537522,15620964279
项目审计咨询:市科技局审计处 58832872
周转资金项目咨询:市科技局金融处 58832892
(二)学校主管部门
1.科研院
联系人:邝丽敏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6023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
2.财务处
联系人:马千里 李溪涛
联系电话:022-85356002;022-27892052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卫津路校区财务处东大厅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
附件:
1. 结题项目清单(分学院发送)
2.《关于结项报告的有关注意事项》
3.《天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
4.《承接科技项目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5.《天津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
6. 结项办理流程
7.《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
8.《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津科规〔2017〕2号)
科研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