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文件精神和《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现开展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信息公示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为2019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信息(附件1),包括直接费用总支出、设备费、设备购置费、设备试制费、设备改造与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2014年度及以前获批的基金项目未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此次公示的该类项目直接经费额度实为项目经费总额度。
二、工作要求
1. 公示时限:一个月,公示开始时间不晚于3月22日。
2. 公示形式:以学院(部)为单位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具体形式由学院(部)自行决定。
3. 公示对象:全体师生。
4. 工作总结:请各学院(部)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情况使用决算公示工作情况表》(附件2)并于3月22日前报送至科研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丽敏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6023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37号窗口/卫津路校区综合服务大厅18号窗口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
附件
1.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决算清单(分学院邮件发送)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资金情况使用决算公示工作情况表
科研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