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国家对不同的技术合同给予了不同的减免税政策。技术合同认定是保证这一政策得到有效贯彻的最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工作,天津市科技局修订了《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附件1),规程技术合同认定的办理要求和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技术合同认定由相关主管区县科技局负责,市教委办理点已于本年度5月撤销;
2、技术合同认定由科研院代办,项目组按要求提供和修改申报材料,院级单位负责相关材料的初步核实;
3、项目负责人需向科研院提交资料如下:一、2份双方盖章的合同原件。二、2份“天津市(高校)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和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方承诺书”(见附件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成后签字,请学院(部)盖章,之后交至科研院。科研院在收到全套资料后向主管区县科技局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
4、由于规程发布时间较短,主管我校此项工作的区县科技局正在更新工作流程,我校也面临更换此项工作主管科技局的问题,故目前技术合同认定进程较慢,请您保持电话畅通,科研院会按照主管区县科技局的反馈及时与您沟通。
5、联系方式
(1)民口项目
联系人:科研院项目管理科 侯静怡、高华丰、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27405189,022-85351094
(2)非民口项目
联系人:王玮涵
联系电话:022-27892832
附件1: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规程
附件2:天津市(高校)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和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方承诺书
科研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