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02-14 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技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办资〔2020〕9号)。现转发给校内,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项目执行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事项的适用项目

(1)项目验收时间调整: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项目;

(2)项目实施周期调整: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及课题;

(3)中期检查工作调整:原计划本年度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及课题。

二、校内管理工作安排及要求

1、科研院将根据各专业机构的具体工作要求对相关项目的校内管理工作进行调整。

2、各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做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备,及时高效办理项目调整事项,充分运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国家科技计划任务有序顺利实施。

3、各项目及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循国家、地方的各项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科研人员及学生健康安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婧文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1094(正式开学后开通)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每日定时查看和回复)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办资〔2020〕9号)

 

 

                               科研院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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