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大学拟上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公示 日期:2019-03-13 作者: 浏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经学校形式审查、组织专家通讯和会议评议环节,现将我校拟上报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9日 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问题或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具体公示成果信息详见附件。 异议受理地点:北洋园校区1895楼B217 异议受理电话:022-27401017 联系人:李君怡 人文社科处 2019年3月13日 附件【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上报成果公示.docx】已下载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