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06 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津财教〔2022〕57号)和《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津科规〔2017〕2号)的文件精神,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以下简称“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通知涉及结题项目的范围是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到期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工作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1.结项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统一使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结项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531日。

2.经费决算

1)年度无合作单位和有合作单位无外拨的应结题项目市财政资助部分的决算(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出具,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出具的《国家科技计划决算模版》填写结项报告中的决算;

2)本年度应结题项目涉及外拨合作单位市财政经费,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合作单位决算表(见附件2;

3如本年度应结题项目涉及自筹经费由合作单位出资的决算审核,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天津大学科研项目校外自筹经费决算》(见附件3);

4)如本年度应结题项目涉及校内自筹经费决算审核,根据《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天大校发〔2021〕21 号),需要学校自筹资金进行配套的,自筹经费来源应为科研发展基金或纵向科研项目批复留用的结余经费自筹经费决算按照实际支出额度核定,原则上自筹经费应足额到位。项目负责人请填写《天津大学校内自筹经费决算及明细表》(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以上相关结题项目涉及合作单位市财政经费决算及自筹经费决算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发送至各院级单位科研秘书,并注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经费卡号和联系方式。

3.结项报告提交

结项报告线上提交后,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线上审核状态;结题状态为“单位审查驳回”或“结项材料审查驳回”的,请按照驳回意见修改后再提交;

结题状态为“结项材料审查通过”请将项目纸质材料报送天津产权技术交易有限公司,请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版本结项报告书及附件材料办理盖章和报送事项;

结项报告纸质材料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报送具体盖章和报送要求详见附件5

线下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

(二)院级单位事项

1.本年度无合作单位和有合作单位无外拨的应结题项目决算由财务处统一出具,科研院4月7日前《国家科技计划决算模版》发送给各学院,请学院分发至项目负责人填写。

2.如有外拨合作单位资金(含自筹经费由合作单位出资)及校内自筹经费的决算审核,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电子版决算表(含自筹经费决算表)及学院盖章的校内自筹经费决算表4月21日前发送至公文网“财务处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邮件中请注明校内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经费卡号及联系方式。

3.请各学院将合作单位出具的决算表(含自筹经费决算表)于6716:00前统一报送科研院存档。

、其他事项

1.根据天津市科技局的统一要求,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项目需要完成验收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验收的计划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将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对于列入失信行为记录的项目申报人员、承担人员,视情况还将给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

2.市财政拨款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结题项目,请项目负责人须先联系市科技局公布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附件6)进行项目审计工作,再进行线上结项报告填写。

3.项目产出的论文、论著、专利、软件著作、人才培养、技术标准、新工艺、新产品、第三方测试报告、获奖等成果与项目具有相关性且在项目执行期内,其中发表的论文需要标注项目合同编号。

4.结题项目市财政资助部分的经费执行率原则上须达到50%以上如经费执行率未达50%以上,请在结项系统的决算填写界面的“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中进行说明。

、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

1.纸质材料报送单位: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二楼215-D03室;

验收材料咨询联系人:刘思研 杨帅 电话:022-87456881

填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王欣宇 电话:022-23106167

 箱:liusiyan@tj.gov.cn

(二)学校主管部门

1.科研院

联系人:邝丽敏 袁启海

联系电话:022-85351224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

2.财务处

联系人:马千里  李溪涛

联系电话:022-85356002;022-27892052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卫津路校区财务处东大厅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

 

附件

1. 结题项目清单(分学院发送)

2. 合作单位经费决算表模版

3.《天津大学科研项目校外自筹经费决算表

4.《天津大学科研项目校内自筹经费决算表及明细表

5结项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6.《承接科技项目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7. 结项报告审核要点

8.《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20227号)

9.《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津科规〔2017〕2号)

10.《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津财教〔2022〕57号)

 科研院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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