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事宜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0-03-27 作者:朱广明 浏览:


各单位、相关教师: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现将相关调整通告如下:

一、申请阶段无纸化

1. 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二、推迟申请材料截止日期

根据基金委通知安排,学校2020年度基金申请各具体事项截止时间根据之前校内通知相应顺延一个月,学校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7日延后至2020年4月7日16:00

三、强化院级单位管理职能

各院级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能,负责对各单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特别提示各院级单位及教师积极做好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避免初筛。

四、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法在集中申报截止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7日16:00时前向科研院备案本单位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包括人员详细信息、具体原因等),加盖公章确保真实准确。对于已备案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请申报老师积极准备,认真撰写申请书,着力提升申报质量。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做好申报动员,加强学术把关,认真组织形式审查,确保申请书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天恕 徐耀仙 朱广明 符银丹

联系电话:27403763

E-mail:jhk@tju.edu.cn   

 

天津大学科研院

2020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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