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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科研项目立项
1、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网址:http://kjxt. tju. edu. cn)点击“我要立项”,选择“纵向立项”,按照提示逐项填写项目信息,上传任务书、资助计划书、任务合同书、项目实施协议等相关立项依据,填写预算并提交院级单位;
2、院级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变为“等待校级审核”;
3、科研院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变为“批准待立项”;
4、项目负责人按审核意见携带相关立项文件至综合服务大厅加盖“天津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如需加盖校章,请按照加盖校章流程申请;
5、项目负责人按规定份数将立项依据原件交至科研院(需要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项目上交2份,其他情况1份),并将双方签章的立项依据扫描件上传至科技信息系统;
6、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状态变为“已立项”;
7、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项目需要办理技术备案,科研院将在技术合同备案成功后将项目状态变为“已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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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项目年度、中期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完成科技部项目年度、中期相关工作;
2、如涉及到财务信息,项目组携带项目财务相关材料(决算页、合作单位财务材料等)到财务处进行经费审核;
3、财务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至“单位”,并将财务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提供给科研院;
4、科研院网上审核并提交至“项目”或“专业机构”;
5、项目负责人通过科技信息系统“印鉴管理”申请校章签呈,待院级、校级审核通过后加盖校章;
6、项目负责人上报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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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项目变更
1、项目负责人根据调整事项据实起草项目调整申请草稿,负责人将起草好的申请发送至科研院项目管理科(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同时在邮件中标注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项目管理科相关人员与项目组共同对公函草稿进行修改和校对,负责人将定稿发送至科研院项目管理科;
3、根据上级管理单位/部门要求,变更申请如需文号,按照公文流转处理;如不需文号,由项目组在科技信息系统按照印鉴申请处理加盖校章;
4、变更申请校内审批通过后,由项目组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立项项目信息变更管理”进行申请,同时将签章的纸质材料交至上级管理单位/部门(具体流程和要求以上级管理单位/部门要求为准);
5、上级管理单位/部门同意调整,并出具批复文件;
6、负责人登录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网址:http://kjxt. tju. edu. cn)点击“项目调整”,按照批复文件内容填写申请,并将上级管理单位/部门批复文件作为附件上传;
7、学院审核通过后,科研院项目管理科项目主管审核;
8、科研院审核通过后,项目组将批复文件原件交至科研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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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项目结题/验收/自评价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填写结题报告;
2、项目组携带项目决算相关材料(决算页和审计报告等)到财务处进行经费决算审核;
3、财务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至“单位”,并将财务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提供给科研院作为审核依据;
4、科研院网上审核并提交至“项目”或“专业机构”;
5、专业机构审核通过后项目组打印最终版上报材料,到财务处审核盖章;
6、项目负责人通过科技信息系统“印鉴管理”申请校章签呈,待院级、校级审核通过后加盖校章;
7、项目组将材料上报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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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科研院发布通知中的注意事项等要求撰写进展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科研院在线审核报告并提交至基金委;
3、如审核不通过请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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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变更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在线发起项目变更,并根据系统界面提示上传相关附件;
2、科研院线上审核通过后提交基金委,如审核不通过请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3、项目负责人下载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的变更审批表以及附件材料,并在科技信息系统申请加盖校章;
4、变更申请校内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签字和盖章的审批表及附件材料(如是依托单位变更,审批表还需要转入单位盖章)报送基金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材料接收组,邮政编码:100085,联系电话:010-62328591,在信封左下角备注:变更材料);
5、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在收到符合要求的项目变更材料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
6、科研院收到线上批复后,将批复文件上传至项目负责人对应的项目附件下;
7、若依托单位由学校变更为其他单位,科研院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项目转出手续,项目负责人向科研院和财务处提供项目经费转出申请,经科研院审核后提交财务处办理经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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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科研院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基金委,如审核不通过请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并再次提交;
3、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基金委已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签字后提交至院级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院;
4、科研院对纸质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并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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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一式四份),并在科技信息系统申请加盖天津大学校章和主管校长章;
2、学院科研秘书在科技信息系统审核印鉴申请,并在纸质材料承担单位处加盖院级单位公章和院领导签章;
3、科研院在科技信息系统审核印鉴申请,加盖主管校长章;
4、负责人在北洋园校区大厅两办窗口加盖校章;
5、负责人将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6、市科技局批复生效;
7、负责人将批复文件报科研院留档,并将文件扫描上传科技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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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 kxjs. tj. gov. cn),在线填写结项报告书并提交;
2、项目负责人打印结项报告书决算页到财务处审核项目决算,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在结项报告书决算页签章;如审核不通过,按照审核意见修改;
3、科研院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显示“单位审核通过”;如审核不通过,请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
4、科技局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显示“结项材料审查通过”;如审核不通过,请按审核意见修改,并再次提交;
5、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结题材料(一式两份),由院级单位审核后在项目承担单位处加盖签章及院长章或副院长章;
6、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信息系统申请校章,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加盖主管副校长章,之后到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两办窗口加盖校章;
7、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材料报送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详见:http://kxjs.tj.gov.cn/BSFW9672/XMGL4742/XMYS6508/202008/t20200826_3538746.html),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结题手续,并领取结项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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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校内结题
1、项目负责人登录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点击“申请结题”,选择需要结题的项目,点击“下一步”,填写结题信息,上传结题报告及批复等相关文件;
2、学院通过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审核项目负责人的结题申请;
3、科研院项目管理科通过天津大学科技信息系统审核项目负责人的结题申请,项目状态变更为“已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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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项目管理文件加盖校级印鉴
1、负责人登录科技信息系统,点击“校章审核”,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2、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科研院审核;
3、待科研院审核通过,系统显示“科研院用印通过”后,负责人携带纸质文件到北洋园综合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通过老校区综合服务大厅一日达办理);若被驳回,请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